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绵阳市委员会2023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市贸促会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市贸促会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市贸促会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绵阳市贸促会概况
一、职能简介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贸易促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贸易促进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围绕市委、市政府对外经贸工作的总体部署,开展本地区与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促进投资活动。
(三)发展同国内外经贸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邀请接待国内外经贸组织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绵阳经济贸易代表团出访。与有关国际组织、区域性组织及贸促机构和商协会开展交流合作。为本地区同港澳台地区工商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供服务。
(四)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举办多种形式的经贸活动。参加国家贸促会、省贸促会在国内外举办的经贸展览活动。协调在我市举办的国际经贸展览会。承办我市出国举办经贸展览会的审核、转报工作。
(五)收集、整理和发布国内外经贸信息,提供经贸信息、咨询和资信调查等服务。编辑出版信息刊物。
(六)进行国际、国内民商事有关争议解决的法律研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组织涉外法律法规培训,开展商事仲裁和调解工作。组织企业进行公平贸易申诉和应诉。
(七)签发绵阳市出口原产地证明书,办理涉外商业单据认证,代办涉外商贸文件的领事认证,签发对外贸易和货物运输业务的文件和单证,出具与不可抗拒力事件相关的法律事实证明。
(八)开展贸促工作调研,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服务。
(九)主管、协调贸促领域的商协会工作,指导和协调县(市、区)、园区贸促组织的工作。
(十)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办理市政府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抓好服务外资企业专班建设。深入县(市)区、园区重点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摸清外资企业情况,持续收集、及时推动解决企业诉求;宣传推广中国贸促会外资企业诉求直报平台和“投资中国”平台,充分利用贸促系统经贸活动向国省推荐优质项目。
(二)加强经贸活动组织。加强与市级部门、重庆市贸促会的互动联系,共同组织参加经贸活动,为企业搭建经贸合作平台;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第九届成都汽配展、第八届成都智博会、2023融洽会、第四届中国(重庆)长江经济带环保博览会、上海法兰克福汽配展等省内外重点展会活动。
(三)深化对外经贸交流。加强与外国驻川渝使领馆、经贸机构、商协会的交流和联系,推荐我市优秀企业参加APEC、B20等国际经贸活动,积极组织参加中哈企业家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二届中国(四川)-南亚东南亚国家工商领袖大会等重大活动,积极参与“川行天下”,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RCEP成员国为重点,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四川制造”(老挝、巴基斯坦)展览会、第五届中国马来西亚(吉隆坡)商品展、2023第18届韩国国际食品产业展等经贸活动,促进绵企、绵品“走出去”。
(四)提升经贸信息服务效能。持续做好经贸政策、投资项目、产业资讯等信息更新发布工作,加强向上级贸促部门、四川国际商会的沟通汇报,第一时间获取订单信息及其它商机,针对性推送相关企业。
(五)提升出证认证服务水平。开展“免费邮寄”服务,大力推广企业自助打印,实现企业办事“零跑腿”;加强自贸协定推广实施,指导企业运用好原产地各类规则,开展RCEP自贸协定评估活动;做好出证认证月统计、半年分析。
(六)开展好商事法律活动。举办商事认证及RCEP自贸协定政策解读培训,围绕经贸风险、合规建设和知识产权等方面举办培训活动;下沉一线,与区县联办,对当地企业开展针对性的培训;承办贸仲委仲裁活动周活动。
(七)充分发挥商法平台作用。发挥经贸预警、营商环境监测点、法律工作站、部门协作等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传递经贸预警信息;充分利用“贸法通”、法律工作站等平台,做好商法咨询,为企业提供商法援助;开展外企营商环境调研,促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第二部分 绵阳市贸促会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 绵阳市贸促会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绵阳市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0.0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90万元、卫生及健康支出14.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96万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绵阳市委员会2023年收支总预算350.01万元,比2022年收支总预算增加105.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3人,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贸促会2023年收入预算350.0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0.0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贸促会2023年支出预算35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58万元,占90.16%;项目支出34.43万元,占9.8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贸促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0.0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5.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3人,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0.01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0.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90万元、卫生及健康支出14.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9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贸促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0.0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5.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3人,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66万元,占75.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90万元,占12.83%;卫生及健康支出14.48万元,占4.14%;住房保障支出24.96万元,占7.1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31.23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保障贸促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34.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绵阳市贸促会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9.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8.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6.29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及退休人员的医疗补助缴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4.96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贸促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5.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1.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1.81万元、津贴补贴50.21万元、奖金65.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94万元、职业年金14.9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1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1万元(失业、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24.9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8.12万元(其中:工会经费2.56万元、福利费2.15万元、其他交通费13.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3万元)
公用经费23.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1.6万元、物业费2.4万元,差旅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93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贸促会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与2022年预算持平。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与2022年预算持平。本单位年初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原因是2016年车改后我单位车辆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贸促会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贸促会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贸促会无下属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贸促会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贸促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0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0大型设备0台(套)。(或)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市贸促会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34.43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34.4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