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经贸部科技发展和技术进出口司副司长 单庆江
我国必须加强对技术创新和进出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一方面要鼓励、支持企业加快研发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加强知识产权意识;另一方面要使企业学会运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一个有关对外贸易中的专利管理的暂行办法或指导意见,这样才能切实增强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第一,对外贸易经营者或相关企业,应建立健全相应的专利管理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应该设立专门的专利管理机构;
第二,企业进口货物或者接受委托从事来料加工、进口有关原材料、零部件等,凡涉及专利权的,应该要求出口方或者委托方提供该专利的有关证明;
第三,企业在出口产品过程中,凡涉及新技术或者新发明的,应就所涉及的技术领域进行相关专利的检索,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第四,企业在引进技术过程中,凡涉及专利权的,应当要求许可方对其专利的有效性提供有效的证明,并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专利许可的方式。(转总会网 来源: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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